12月起,須法官同意才能核發監聽票

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》修正案於7月11日經總統正式公布,將於五個月後實施。

未來監聽票須由法官同意才能核發,監聽結束的事後通知也交由法官處理,若監聽機關在結束監聽後無法立即呈報,應說明理由,並作成